脉动观察:美国的公司会因为税法第 174 条款而减少招聘工程师吗? [译]
去年十月,我们研究了由软件工程师创立的自助资金公司,并引起了广泛关注。很多自助资金的创始人在那期之后给我发来了消息。这些消息中,很多都是对所谓的“税法第 174 条款变更”表示不满。一位创始人这样说道:“你听说过美国税法第 174 条款近年的变更吗?这个变更使得自助资金的软件公司难以为继。简单来说,所有研发相关的成本,包括软件开发人力成本,都不能立即计为费用。这些成本必须资本化,然后在 5 年内摊销 — 若是在美国境外完成的工作,摊销期甚至要 15 年。我不得不说,这个变化太荒谬了。我所接触的每个人都有同样的看法。我想知道,你在和其他自助资金公司的交流中有无遇到过此类话题?”为此我进行了调查,《华尔街日报》和其他一些新闻机构从去年三月开始已经报道了这一变更。但联系我的创始人们表达了一个观点:公众对这个税改可能造成的巨大问题意识不足。去年四月,Ben Thompson 在 Stratechery 报道了这一变化,他也对受影响公司对这项法规知之甚少感到惊讶:“我很惊讶,在科技行业内很少有人知道这个问题,至少在我私下进行的对话中是这样,尽管初创企业可能是受影响最严重的。”
January 15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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